蒋智勇律师,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,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执业律师,中华律师协会会员,2020-2022年度渭南市“十佳律师”,执业于陕西冠苍律师事务所,高级合伙人,本着“受人之托,忠人之事”的执业原则,坚持以“能... 详细>>
律师姓名:蒋智勇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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执业证号:16105200910985042
执业律所:陕西冠苍律师事务所
联系地址: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面或蒲城县尧山路与漫泉路十字东北角
很多交通事故中,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行人根本没有发生接触,但交警最后认定机动车司机也要承担一定责任。一些司机得知自己没撞着人还要赔钱后,会觉得有些委屈,但有,有没有接触并不是断定交通事故的唯一依据,有一种事故就叫做“无接触交通事故”。
虽然“无接触事故”这个名词比较新,但实际上类似的交通事故并不少,最常遇到的就是非机动车骑车人为了紧急避让机动车,手忙脚乱摔倒在地。
无接触事故,定责主要看原因
对于无接触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,向来争议比较大。一位交管人士表示,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,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,双方是否接触并不是断定事故责任的必要条件。同样,也并不是所有的无接触交通事故,司机都要担责,这主要取决于事故发生的原因。
提醒:文明守法行车也是一种自我保护
从无接触交通事故来看,被认定责任的开车人,都存在过错,从而导致事故的发生。这种过错,主要包括违法行为和不文明驾驶行为。
违停、乱用远光灯、该让行没有让行等等,这些违法行为,一旦成为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,不管车辆有没有发生接触,都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。
同时,在无接触交通事故中,受伤最多的是骑车人。骑车人也很委屈,明明是为了避让对方而摔倒,为什么自己还要承担责任?这也得看骑车人是否存在过错。骑车人存在的过错,除了违法载人、刹车不灵、速度太快等原因外,遇到突发情况采取措施不当,也常常是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。
因此,不管是骑车人还是开车人,行驶在路上,守法行车是最低标准,必须文明行车,谨防事故的发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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